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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管理策略架構 -以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智財策略為核心

 

智財管理策略架構

-以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智財策略為核心

趙志祥

壹、前言

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77年,由林孝信先生創立,創立初期以保全業務為主,經過近40年的經營,除原有的安全連線服務外,也積極地跨足建築與營造、商務應用服務,雲端資訊應用服務、生活派遣服務、健康與醫療服務、家庭與娛樂服務、個人家庭服及公益性服務,目前企業集團總數共計37[1],依中興保全1023月所發佈之訊息,全球員工總數為10,293人,營業額為120.58億元,該公司是以中國大陸與台灣為主要市場及發展中心,連續四年獲得今周刊「商務人士理想品牌」第一名[2]

中興保全是以提供服務為主要的營業項目,所提供服務的背後技術,多數為軟體的應用與開發,該公司早期是引進日本SECOM的管理技術與知識,經過多年地自主研發,該公司已有自有的技術及管理模式,該公司在智財佈局策略方面,主要是就商標及專利佈局於台灣與中國大陸地區,此一佈局策略與該公司目前主要業務範圍相符,本文將就該公司智財管理策略對其商業模式、智財管理策略、智財法務管理進行評析,另外就該公司於102年新式樣專利(目前改稱設計專利)轉讓案件,評析該公司的智財組織架構是否完整,進而對該公司提出更佳的智財管理與策略上的建議。

貳、中興保全商業模式評析

一、經營業務與策略

中興保全轉投資之子公司或由子公司再轉投資之子公司,於103年合併財報顯示,共計有37家,經營事業包含保全、生產服務事業之投資警民連線、自動體外心臟電器去顫器租賃服務、電信、消防設備等批發零售、航空貨運承攬業務、大樓管理服務、ATM存提款機之服務、POS系統買賣租賃、設計生產視頻訊號顯示器、攝影機、收款機、監視系統裝置設備及其配件、電子零組件及新平板顯示器件……等等。

依中興保全101年智慧財產報告書中指出,該公司的中興保全組織架構,係以業務內容作為區分標準,包含負責銷售的「營業本部」、負責後續服務的「保全本部」、負責研發的「科研本部」、負責施工及技術相關的「技術本部」、負責行政作業相關的「總管理處」、以及負責財務相關的「管理本部」。

其中營業本部負責前端市場開發,而其他本部負責顧客關係維持及庶務性協助,而構成該公司的企業經營模式。

該公司的經營策略,在短期方面,係建立差異化競爭優勢、改變大眾對保全服務業刻板印象;在中期方面,打造社會安全產業之完整服務提供商;在長期方面,成為國際性頂尖安全規劃標竿企業。主動尋求客戶,以企業對企業或企業對個人方式進行,並依照客戶的需求提供所需的服務,再由公司其他部門負責業務所需的技術及支援。

二、產業價值鏈

中興保全早期是以居家及企業保全業務為主,因此在長期經營下,隨客戶數的增加,中興保全便建構了無數以居家或企業為服務對象的「點」,再由這些「點」構成「網」進而達到「面」地分佈,由於服務點的分佈極廣,恰提供中興保全推廣雲端及物聯網一個絕佳的商機,使中興保全可在既有的基礎上,順利地進行雲端服務及物聯網的業務推廣,構成該公司一條極具經濟價值的產業鏈。

中興保全近期推動建築與營造、商務應用服務、雲端資訊應用服務、生活派遣服務、健康與醫療服務、家庭與娛樂服務、個人家庭服等業務,一系列所投入的技術研發及管理技術,皆可與最原始保全業務相結合,這使中興保全在多角化經營下,營造出一條極具經濟性,且相互牽聯的品牌價值鏈。

三、創新管理策略

隨著中興保全企業規模與組織的擴大,中興保全在創新管理策略上,大略可分為三個時期[3]

(1) 從日本進口台灣維修

此一時期,主要策略為自日本SECOM引進安全系統及技術,並全面引進日本設備及系統;並針對台灣市場,做中文化及少量的客製化修系統改;建立台灣最完整的保全系統,並具備自行維護的技術能力為其主要目標。

此一時期所引入的技術包含:商用保全SCX263,275及家庭保全之My HomeAHS系列產品;藉由自日本原裝進口上述產品及技術,並學習及建立在台灣服務維修體系。

2)台灣製造替代進口

此一時期,主要策略為台灣製造替代進口,以降低成本並落實自主研發之價值及優勢;例如:商用保全自SCX0020起及家庭保全THS系列產品,係由台灣研究及生產製造,以取代日本進口產品。

3)自主性創新,研究發展:

隨著台灣ICT產業的快速發展,單純的由日本引進技術及替代進口,已無法滿足多樣化的市場需求,中興保全為因應此一勢,從了解目標客戶需求,由技術及產品研發創新,到市場開發,逐步落實商業模式及設備、系統的各項自主創新。例如該公司所推出的Mini Bond行動保全、影像保全SVA系統、My CASA智慧宅管系統、NXT智慧商管系統等均屬於自主創新推出之商品和服務。

該公司在經過上述三個時期後,已逐漸擺脫早期所引入的日本技術,開創自我技術及管理,成功降低外來技術的影響。

四、品牌發展策略

中興保全在品牌發展上,除原母事業體仍使用『中興保全SECOM』為商標外,該公司也使用「中保無限SIGMU」商標為其品牌進行發展,並提出如:「我們做的更多,想的越遠,讓您的生活樂美好」、「智慧生活,全面啟動,讓您的生活更美好」等等的軟性、溫馨的訴求,企圖加深消費者的印象。可見中興保全在品牌發展策略上,急欲擺脫或者淡化日本技術及管理對該公司的影響。

也因如此,中興保全在中國大陸及台灣,積極地佈局商標、註冊商標,20155月止中興保全在台灣已經完成或申請專的商標註冊案件有267件,在中國已經完成或申請中的商標註冊案件有199。發展自我品牌策略在中興保全已猶如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五、著手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新服務、新品牌

中興保全已成功開發許多應用於保全、智慧家庭所應用之新商品及服務,且以不同品牌問市,例如:

(1)NXT」次世代保全智慧商管;

(2)MyCASA智慧宅管;

(3)MiniBond行動保全暨車機;

(4)SVA影像保全

(5)LCD觸控數位監控設備暨中控軟體技術;

(6)智慧建築BA系統暨週邊整合研究開發;

(7)保全運鈔箱;以及

(8)PIR攝影機。

六、近年生產、銷售量值與財務績效

中興保全」,依所公告之2014年度及2013年度之財務報表,其資產總計、營業淨利與稅前淨利之增減,如下表所示:

103年度

102年度

增加

資產總計

$19,899,052

$18,462,769

3.74%

營業淨利

$2,428,431

$2,367,324

1.27%

稅前淨利

$2,564,453

$2,415,787

2.99%

每股盈餘為:

年度

103

102

101

100

每股盈餘

4.74

4.57

4.33

4.01

依該公司所公告的102年度與103年度財務報表所示,該公司在保全系統、留駐衛警、運鈔與其它項目的營收狀態如下表所示:

103年度

102年度

增加

保全系統

$6,088,653

$6,006,705

0.68%

留駐警衛

$3,078,914

$3,006,326

1.19%

運鈔

$896,318

$1,023,471

-6.62%

其它

$3,008,031

$2,576,245

7.73%

七、小結

由上述中興保全商業模式評析,中興保全正急欲發展自我品牌及技術,也已經初見成果,在推展多元化的服務後,可以由其營收狀態中清楚得知,中興保全在「其他」業務的營收,已經超越運鈔業務的營收,並直逼留駐警衛業務的營收,在原始「保全系統」與「留駐警衛」營收持平的狀態下,難以大幅成長下,中興保全似乎必須更努力於多元化的服務,以因應嚴苛的商業環境。

参、中興保全智財管理策略評析

一、核心技術分析

依中興保全101年智慧財產報告書指出,「該公司核心競爭力乃在充份應用ICT技術,建立全台灣最具競爭力的管制、派遣、服務等系統平台及周邊感知產品。

該公司,在商用保全的NXT次世代智慧商管、家庭保全的MyCASA智慧宅管、行動保全的MiniBond等系統,應用各種先進感知技術、短中長程有線及無線通訊可靠傳輸、崁入式系統平台、手機行動平台、管制及服務中心平台,不僅提供了客戶更安全、更安心與多元附加價值服務,更是服務業科技化的最佳成功典範的主要核心技術。」

由於該公司的主要技術核心,是以無線電子傳輸的規劃與應用為主,使該公司所建構的保全系統十分穩定及可靠,在此一基礎上,近年來已逐漸加強雲端建構與物聯網的建構,推廣至數位家庭、物聯網、雲端服務,勢也將構成該公司未來的核心技術。

二、智財管理策略與目標

依中興保全101年智慧財產報告書指出,其智慧財產管理策略與目標,短期目標,係導入智慧財產管理制度(TIPS),鼓勵創意發明,免除專利權及著作權侵權風險;在中期目標方面,建置智慧財產管理系統,整合商品、專案、商標及專利管理系統等。長期目標在於經由智慧財產提供獨特、優良的服務,期望成就智慧化的保全產業。中興保全對於創新研發所產生之智慧財產積極自行或採取策略合作模式完成商品化開發,以便提供客戶更高品質之服務,並藉由洞燭先機的專利佈局,引領產業朝向優值化、智慧化的服務方向發展。


~摘錄自中興保全101年智慧財產報告書~

中興保全依其101年智慧財產報告書中指出,其針對品牌商標,中興保全採取以下策略:

()、以產品為中心,積極尋求各種型態商標保護:

1.立體商標:特殊造型之產品設計、企業吉祥物公仔。

2.聲音商標:保全主機的系統提示音。

3.動態商標:保全監控系統的開機畫面。

4.顏色商標:產品之特殊顏色組合。

5.全像圖商標:產品的雷射防偽標籤。

()、建立品牌系統及資料庫:

根據不同的產品分類,建立各自的品牌系統,使消費者容易認識及記憶,有利於企業後續產品線延伸及品牌價值之建立。建立商標資料庫,包含母體及關係企業之商標圖樣、商標狀態、產品種類、品牌個性等資料,便於日後商標品牌管理及操作。

三、智財成果與無形資產價值變化

()智財佈局成果:

1.專利佈局

依中興保全101年智慧財產報告書所示,該公司在2012年時,專利申請中之台灣專利案共有78件,國外專利案(包含美國、中國、歐洲等)共有165件,合計共有243件專利案尚在審查,而依該公司的預測,在2012年結束前,該公司可以取得台灣專利93件,國外專利30件。

依台灣與中國專利公告資料檢索,該公司在20155月時,已取得台灣發明專利22件、114件新型專利及17件設計專利,在中國已取得5件發明專利、26件實用新型專利與7件外觀設計專利,顯見該公司近幾年在台灣與中國的專利佈局趨於積極。

2.商標佈局:

「中興保全」已積極在台灣及中國進行商標註冊,至20155月止中興保全在台灣已經完成或申請專的商標註冊案件有267件,在中國已經完成或申請中的商標註冊案件有199件,顯見,中興保全側重於商標註冊。

()智財管理成果

1.專利管理

依中興保全公司在101智慧財產報告書中指出,「該公司之智財管理,是配合研究及發展循環(CD-100)中之「初步檢索」暨自行研發作業程中之「專利提案侵權評估」作業,科研部自行初步檢索,其他部門申請書則由法務室智財工程師協助檢索,外部檢索及可專利性評估則交由委外之智財事務所辦理。」

該公司目前已建立智財管理系統,透過該系統,「相關授權人員均可經由智財管理系統,取得相關智財資訊,瞭解各智財案件之狀態及處理情形,以協助案件處理人員處理與管理。」

由於該公司目前所取得之專利權,大多數是以僅通過形式審查便可取得的新型專利為主,並未經新穎性及進步性的審查,若依該公司101年智慧財產報告書所示,該公司在2012年時,專利申請中之國外專利案共有165件,而依該公司的預測,在2012年結束前,該公司可以取得國外專利30[由於國外大多數是以需實體審查的發明專利為主]

中興保全在台灣所申請的發明專利申請案,至2015611日止,共計61件,其中已核准24[4],其餘為未核准或在審查中,其核准率為39%,遠低於通常國家的發明專利核准率(台灣約為64.6%[5]),突顯出該公司在檢索與專利性評估等管理流程中專業能力的不足,或所委外事務所未展現該有的能力,導致其專利管理無法獲得良好的成果。

2.商標管理

該公司在商標管理上,除積極在台灣及中國,大量申請、佈局外,依該公司在101智慧財產報告書中指出,在主要品牌下的子商標也授權予台灣視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包括DR.IDMYCASA、保全主機、迷你龐德等,已可開始收割品牌耕耘之成果,顯然該公司在商標的管理上,顯較為完善及靈活。

()無形資產價值變化

「中興保全」依98~103年財報顯示,各年的無形資產價值變化如下:

98

99

100

101

102

103

無形資產(千元)

96,487

90,422

84,012

67,978

68,901

67,447

由上表可以清楚得知,中興保全的無形資產價值係逐年下降。

四、智財加值運用

依中興保全101年智財報告書中指出,中興保全創新設計能力卓越,在相關技術領域先行佈局優質專利,積極創造未來競爭優勢。再者,中興保全對於創新研發所產生之智慧財產積極自行或採取策略合作模式完成商品化開發,以便提供客戶更高品質之服務,並藉由洞燭先機的專利佈局,引領產業朝向優值化、智慧化的服務方向發展。

中興保全藉由積極參與國內外的品牌評比、產品比賽,如台灣精品、台灣百大品牌、IF設計獎、紅點設計獎等,提升品牌知名度並增加品牌價值。

五、小結

中興保全的智財佈局,側重在台灣與中國大陸地區,然就其擁有的專利種類而言,係以形式審查的新型專利為主,由於新型專利權未經實體審查,因此就權力狀態而言相對較不穩定,顯然,中興保全在專利的佈局上,相對於商標佈局上力道較為薄弱。

另外,從各年無形資產統計中,可以發現,中興保全並無積極地去活用智財權,導致無形資產並無增加,而顯較缺乏靈活的智財管理制度。

肆、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智財法務管理

一、智財管理組織

中興保全為健全智慧財產權的管理與發展,在其企業組織中規畫成立智慧財產委員會,以統籌企業有關智慧財產權的開發與管理。依其101年智財報告書中指出,該智慧財產委員會由執行長擔任主任委員,總經理與副董事長為副主任委員,並以總經理為著集人,並將企業體中的法務、廣宣、稽核、策略、技術、保全、營業、科研、總管理處及執行長室,納入委員會中,其組織表如下圖所示:


~摘錄自中興保全101年智慧財產報告書~

二、智財管理制度

中興保全設立智慧財產委員會,負責建立慧財產管理機制並進行任務分配與稽核,該委員會於每個年度的第四季,召開年度智慧財產會議,訂定智慧財產管理策略及管理目標,並依據管理目標分派權責單位執行;為了強化智財管理,中興保全建立一套智財管理系統,使相關授權人員均可經由智財管理系統,取得相關智財資訊,瞭解各智財案件之狀態及處理情形,以協助案件處理人員處理與管理。

三、智財風險及因應

依中興保全智慧財產報告書中指出,當面臨智財危機,為防範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造成負面影響,透過以下機制運行:

()、侵權可能性評估

由研發單位主管、法務人員以及事務所的智權顧問、律師共同組成侵權評估委員會,由研發單位主管提供技術層面諮詢,並由法務人員以及事務所的智權顧問、律師進行法律問題討論,必要時委由學術機構(例如:台灣大學、台灣科技大學等)提供侵權鑑定報告,以判斷侵權可能性。

()、授權可能性評估

法務單位設有專門人員與事務所配合,每月針對產業技術主題、競爭對手等內容進行智慧財產檢索,當檢索發現他人合適之智慧財產時,由業務單位與法務單位評估是否請求授權,於平日做好準備,可在授權談判中取得較為優勢之地位。由於中興保全建制有完善的專利佈局策略,在面臨智財危機時,可經由交互授權方式建立相互合作關係,將危機轉化為契機。

()、建立技術文獻資料庫

藉由每月針對產業技術主題、競爭對手等內容進行智慧財產檢索,依據技術內容分類而建立完整的技術文獻資料庫。在面臨智財危機時,中興保全不僅以前述方式進行防衛,更可採取積極主動的攻擊策略。利用技術文獻資料庫中的完整技術文件資料,可對之提起無效訴訟,擬定訴訟策略將更具有彈性,使得中興保全能夠有效捍衛自身權益。

伍、中興保全與Intel智財管理比較與改善建議

()、中興保全之智財策略

1.技術

「中興保全」所掌握的核心技術,主要是在無線傳輸的應用,以提供現有保全、留駐衛衛、運鈔等服務外,在未來也提供於物聯網、雲端服務等潛在性市場的使用。

2.智財

該公司的智財佈局,係以台灣與中國為主,在台灣及中國的商標註冊(含申請中)分別為267件與199件,已取得台灣發明專利22件、114件新型專利及17件設計專利,在中國已取得5件發明專利、26件實用新型專利與7件外觀設計專利。

3.產品

該公司的產品地圖,係包含:商用保全 、影像保全、行動保全、金庫產品、門禁考勤系統、健康照護系統、節能系統、大型整合系統、自動控制系統、智慧綠建築系統、防災管理、POS店營系統等領域。

4.品牌

該公司主要品牌有:中興保全、SECOMSIGMU、中保無限、MY VITA……等等。

5.商業模式

中興保全主要的商業模式,是以品牌形象的建立,藉由保全核心事業,逐漸推廣至呈多角化經營。並藉由無線傳輸技術的掌握,提供企業適當的解決方案。

6.平台模式

中興保全的商業平台,仍以保全系統為主,未來打造物聯網及雲端技術平台。

()Intel智財策略

Intel在美國2013年取得美國專利數為1455件,較20121290件增加了12%[6],在台灣其發明專利數為2754件,新型專利為14件、設計專利為8、商標註冊239[7],足顯該Intel公司長期在研發及保護研發成果上的付出與努力,由於Intel擁有極為龐大的專利數量及質量,已然成為該半導體、晶片領域的技術巨人,使該Intel除了可以獨佔市場外,「退」也可以經由專利授權,獲得可觀的利益;

另外Intel在商業模式策略上,採取了合作共生的商業模式,要求使用該公司晶片的廠商,在產品外觀必須附上”Intel Inside”的字樣,因此原應隱晦安裝於產品內部的晶片,轉變成為對消費者明顯的消費識別,進而推升Intel 的品牌效益,但也同時讓使用該晶片的廠商,更受消費者信賴,等同對產品品質的一定程度上的保證,而降低合作廠商的宣傳成本,達到雙方受益的商業模式。

()分析與建議

中興保全之智財佈局,決大多數是集中於台灣與中國市場,礙於企業規模,雖無法如Intel於全球全面進行佈局,也無法如Intel一樣巨量地進行專利申請,惟該公司每年研究發展經費所佔營收比例,僅約1.5%,顯然是明顯偏低,另外在所申請的專利案件中,也以權利較不穩定的新型專利居多,而非需實體審查的發明專利,顯然在「質」方面也較為不足,緣此,中興保全應習Intel在質與量上的精進,提高研究經費,在容許範圍內提高專利申請量,以厚植中興保全技術層級與實力。

Intel在商業模式中,以Intel Inside的概念,讓其雖裝置於部品內部處,但仍然可讓消費者看到Intel的商標,藉由不斷的觸動消費者的感受及感動,提升Intel品牌價值,並同時提升被裝置物的形象與價值,使Intel與使用廠商皆獲利益,也可供中興保全效法、學習。

另外,中興保全也可以學習Intel的併構策略,在特定領域進行併購,以期在短時間可以掌握必要的技術,除可滿足客戶需求外,也可以屏除競爭。

再者,中興保全目前僅在商標有授權記錄,在公司所擁有的保全相關無線技術方面,並未有專利授權或轉讓記錄,若能學習Intel的合作行銷模式,將公司專利適當的授權或共享,除可使中興保全無形資產提升外,也可以創造被使用者廣泛使用的技術平台,造就永續的經營優勢。

陸、中興保全智財案件分析

一、事實(103年民專訴77)

原告為第D130360 號「救護箱」專利之專利權人,於1029月轉讓給「中興保全」,在轉讓前發生侵權,原告提起侵權訴訟。中興保全為本案之訴外人。

本訴訟被告引用日本專利前案,經智財法院104/03/18判決,被告雖落入專利範圍,但因系爭專利不具創作性,故原告所訴駁回。

二、檢討與分析

通常在進行專利權轉讓前,被授權方會考慮轉讓必要性與轉讓前的檢索。

由於本案係為設計專利,專利範圍為物品之形狀,通常是較易規避,除有特殊原因,中興保全應首先考慮迴避設計,另外由於被告所引用的證據2與系爭專利極為近似,因此中興保全是否已進行事前的檢索。

依中興保全101年智慧財產報告書所規劃的智慧財產委員會,是由法務室掌管專利申請及諮詢,在整個委員會所掌管的業務中,僅揭示有關專利申請部分,並無針對特定競爭對手進行專利與商標監控,而顯不足。

另外,由本案訴訟中原告對被告所提出的證據2,並無積極性的抗辯,是否中興保全的智慧財產委員會中所列之組織,並無發揮功能,也是值得省思。

柒、結論與建議

中興保全在智財的發展策略,在專利佈局方面宜重新檢視申請專利的種類,更應重視「質」的提升。在其管理制度中,宜加入專門的智財管理部門,並納入如專利師或資深專利工程師等專業人才,作為聯繫各部門的橋樑,並降低對事務所的依賴。

在智慧財產權的靈活運用方面,宜結合特定品牌、形象的推廣與行銷,創造更大的授權效益,以增進無形資產價值。

在商業模式上,宜不自限於大陸與台灣市場,加速全球化的行銷及佈局。

可借鏡Intel Inside的商業模式,尋求Known How技術輸出的機會,以創造更巨大的品牌價值與無形資產。

参考資料

1.中興保全101年智慧財產報告書。

2.北美智權股份有限公司「從台灣的美國專利表現看台灣競爭力(2011/06/20)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Application/publish-60.htm

3.103年度民專訴字第77號判決。

4.石惠君著「史上最完美高科技品牌行銷-「內建英特爾」(Intel Inside)個案分析」2012/01/05



[1] 參閱中興保全103年所發佈之財報

[2] 參閱http://www.secom.com.tw/about/about_01.aspx?cid=2013120002, (2015/06/07).

[3] 参閱中興保全101年智慧財產權報告書。

[4] 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資訊檢索系統以中興保全為專利權人進行檢索獲得之資料。

[5] 参閱北美智權股份有限公司「從台灣的美國專利表現看台灣競爭力(2011/06/20)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Application/publish-60.htm

[6]参閱”STPI 科技產業資訊室”; http://cdnet.stpi.narl.org.tw/techroom/pclass/2014/pclass_14_A033.htm(2014/01/24)

[7]自智慧產產局之資訊檢索系統以INTEL為專利權人進行檢索獲得之資料。